增强法律意识 保障老人权益——离退休办公室举办2009年“三·八”法律知识讲座
增强法律意识 保障老人权益——离退休办公室举办2009年“三·八”法律知识讲座 |
2009-03-09 |
3月5日上午,我院多功能厅座无虚席,这里正在举办以“知法、懂法、维权”为主题的离退休人员“三·八”法律知识讲座。为了使老年女职工更多地了解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我们特别邀请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服务中心专家组成员、北京市立法咨询专家、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教授来院讲课。 李教授多次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两岸万事通》、《央视论坛》、《实话实说》、《半边天》等栏目中传播法律知识,他的一段开场白就吸引了所有参加活动的老同志。李教授说:“我们老年人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要善于保护自己。法律意识就是权利、义务的意识,有权利你去主张,有义务你去履行。”随后,李教授讲述了几个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如老年朋友的再婚问题、影响老年人再婚的因素、家庭财产的纠纷及财产的归属问题、怎样处理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在给大家具体分析了几个案例后,李教授强调法律保护老人属社会保护,家庭中还有子女的赡养问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对子女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即经济上帮助、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籍。“孝”是最实际的行动,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所以李教授呼吁大家教育在子女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遵守伦理道德,嘱咐老年朋友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最后,李教授对个别老同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李教授的报告时间虽然不长,但举例实际、案例分析精彩生动,教会了大家怎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在场的离退休老同志们深受启发,会场不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由离退休办公室罗光辉主任主持,他代表院领导和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向女性老年朋友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并祝大家身体健康!有400余名离退休女同志参加了活动,会后,离退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给大家发放了“三·八”节纪念品。(离退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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